原标题:甘肃10个集体10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
9月27日上午,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。会议表彰了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。其中,甘肃省推荐的中共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委员会等10个集体荣获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,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刘集乡人民政府乡长马竞等10名个人荣获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。大会现场,嘉峪关丝路(长城)文化研究院副研究馆员张晓燕作为甘肃省代表上台接受颁奖。
此次表彰是党和国家历史上首次以党中央、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,旨在引导全国各族人民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,牢固树立休戚与共、荣辱与共、生死与共、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,自觉做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,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,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而努力奋斗。(新甘肃·甘肃日报记者马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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